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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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各部门

秘书处下设“三部一室”职能部门,分别为综合办公室、会员管理部、质量安全部、建筑科技发展部。

一、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统筹负责协会日常行政、人事、财务管理工作,财务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

(一)负责与省委社会工作部、住建厅、民政厅、建设工会委员会等部门联系,做好工作对接;

(二)负责协会办公会议的组织;

(三)上传下达、沟通协调工作;

(四)负责文件办理、各部门工作督办;负责审核协会对外发布的文件、文稿;

(五)负责档案、印章及证照管理;

(六)负责承办秘书处人事相关工作;

(七)负责秘书处办公用品、会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八)负责协会自媒体矩阵的建设管理工作;

(九)负责会员单位意见建议与诉求的汇集、整理及呈报工作;

(十)负责牵头组织各项制度的修订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相关政策,起草协会相关财务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二)负责协会各项支出的报销、归集和管理;

(十三)负责协会财务票据、印章、证照的使用和保管;

(十四)负责协会各项资金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定协会财务预算和年度收支计划;编制财务报表,撰写财务报告;

(十五)负责税务、审计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并做好部门之间的协作工作。

部门电话:029-87209118、029-87209083

二、会员管理部工作职责

(一)党建工作方面,制定年度党建学习计划,贯彻执行社会组织党委的相关要求,严格实施“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发展新党员,并努力争创星级支部;

(二)负责协会秘书处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

(三)负责会员联络工作,包括新会员入会审核、档案管理及日常沟通服务;按规定开展会费收缴与催缴事宜;发展新会员并实时跟踪会员企业需求动态;

(四)负责《陕西建筑业》会刊的稿件征集与编辑、出版发行,确保内容优质前沿;以及内部资料准印证的年度核验工作;

(五)负责会员企业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会员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企业信用档案,择优向有关单位推荐诚信企业及个人;

(六)负责建设工程法律纠纷调解工作室相关案件调处工作,依法开展纠纷化解与跟踪落实及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牵头承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重要决策会议,具体负责会议方案策划、议程制定、会务保障及决议督办执行;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并做好部门之间的协作工作。

部门电话:029-87200233

三、质量安全部工作职责

(一)调研行业内质量安全管理的难点和痛点,收集会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向政府主管部门反馈行业诉求,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二)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关于质量安全方针政策,搭建全省项目库培育平台,做好全省创优项目入库及咨询指导工作等;

(三)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做好“长安杯”创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级行业协会及其他单位的推荐活动(如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四)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竞赛和推广工作;并择优推荐国家级质量管理小组;

(五)积极参与或组织制定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组织会员编制和发布团体标准工作;

(六)负责绿色建造先进技术,创新工艺和管理经验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政策咨询等相关工作;

(七)为会员单位提供质量安全管理的技术咨询、业务培训,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方面的经验交流和观摩活动;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并做好部门之间的协作工作。

部门电话:029-87200231

四、建筑科技发展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行业政策研究、宣传与推动,开展行业调研,收集会员单位创新诉求,向主管部门反馈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推广“四新”技术、建筑业10项新技术等,组织新技术应用工程申报与评价;

(三)组织开展建筑业科技创新技术咨询、成果评价及科技奖项评定工作;

(四)负责科技创新技术推广与应用,政策咨询、竞赛组织及业务培训工作,推动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

(五)组织开展行业科技交流、观摩与合作,做好国家级行业协会及其他单位的推荐活动,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六)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科技创新、BIM技术推广等相关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并做好部门之间的协作工作。

部门电话:029-87209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