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投标人围标串标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此类问题主要表现为投标人通过操控多家企业集中投标、统一报价、协同控价等方式实施围串标,恶意操控评标基准价与中标结果。
案例1:
案例2:
二、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此类问题主要表现为投标人通过伪造证书、虚构业绩、篡改材料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投标资格和中标结果。
案例3:
案例4:
三、评标专家及招标人代表“靠标吃标”、不公正履职
此类问题主要表现为评标专家、招标人代表背离独立、公正、客观评审原则,接受利益输送,发表倾向性评审意见、操控评分结果,串通投标人干预中标结果。
案例5:
案例6:
四、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项目
此类问题主要表现为中标企业违反规定,将中标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只收取管理费用、不履行施工管理主体责任。
案例7:
案例8:
五、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此类问题主要表现为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利用职务职权、岗位影响,违规干预、插手水利项目招投标流程,为特定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
案例9:
案例10:
通报指出,各类水利行业招标投标主体要深刻汲取典型案例教训,以案为鉴,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筑牢诚信底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化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重点从业群体,聚焦突出问题,严格查办案件,健全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