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