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业实现深度融合发展,加速推进以建筑信息模型(BIM)为核心的信息化技术于设计、施工、运维等全流程中的集成应用,并促使其价值得以切实落地,着力培养具备高水平的BIM技能专业人才,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引领效能,促进工程建设行业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加快BIM技术与CIM、GIS、5G、AI、绿色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技术的深度融合,激发工程建设行业的新质生产力,推动工程建设行业朝着工业化、信息化、绿色化方向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有效规范陕西省“秦汉杯”BIM技能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竞赛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竞赛活动采用成果初评和终评答辩相结合的形式,旨在通过竞赛活动选拔出在工程项目全寿命期中应用的优秀BIM成果。
第四条 竞赛活动由陕西省建设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建设工会”)与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竞赛结果向会员单位和社会公布。
第二章 报名条件和提交材料
第五条 竞赛活动报名遵循自愿原则,报名参加竞赛活动的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工程项目全寿命期中已应用BIM技术并取得相应成效。
(二)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BIM应用标准》(T/CCIAT 0083-2024)中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参加竞赛活动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严格按照《参赛细则》要求报送《BIM技能竞赛成果申报表》。
(二)竞赛活动BIM成果电子版材料(成果BIM模型,模型文件以“工程项目名称+软件名称+版本号”命名;成果汇报PPT)。
(三)参赛成果(含模型)均要求使用正版软件设计完成,软件不受品牌限制。
第三章 竞赛程序和内容
第七条 参加竞赛活动须经过自愿报名、成果初评、终评答辩三个阶段:
(一)竞赛活动报名遵循自愿原则,BIM成果可联合申报,同一成果联合申报单位不得超过3家,完成人不得超过10人,BIM成果提交后,所有信息均不可更改。
(二)协会对报名材料的合规性与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成果,组织专家开展初评工作。对通过初评、具备终评答辩资格的成果,将以成果汇报、专家提问及答辩的形式进行评审,成果主要完成人需通过PPT演示汇报BIM成果,并回应专家的提问与质疑。专家组将综合成果材料内容及汇报答辩表现,确定成果最终得分。若成果主要完成人未按时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第八条 竞赛标准
(一)贯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BIM应用标准》(T/CCIAT 0083-2024)。
(二)参赛成果必须已在实际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或运维阶段中应用。
(三)参赛成果技术水平先进、创新点突出,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四)BIM模型组织和建模水平:包括但不限于建模方法、模型质量、模型应用的适应能力等。
(五)BIM应用水平:包括但不限于全专业、全过程、全员BIM应用水平,BIM集成应用水平,BIM应用解决或协助解决工程的技术难题或精细化管理,为工程或企业管理提质增效,创造价值,与传统非BIM技术应用对比的综合效益分析,以及成果总结形成的主要经验、教训、展望等。
(六)参赛成果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答辩能力水平。
第九条 竞赛结果
成果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其中,一类成果占比不超过20%,二类成果占比不超过30%,三类成果占比不超过40%,淘汰成果占比不低于10%。
第四章 专家构成
第十条 陕西省“秦汉杯”BIM技能竞赛专家由会员单位自愿申报,经协会审定后纳入专家库。
第十一条 开展竞赛活动时选用的专家,由协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组成专家组,设组长1人、组员2人,负责竞赛活动的评价工作。
第五章 评定
第十二条 竞赛结果经建设工会与协会审定,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对外公布竞赛结果,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第六章 奖励
第十三条 协会向获得竞赛等级的BIM技能竞赛单位和团队颁发奖杯和证书,择优向国家相关协会进行推荐。
第十四条 各会员单位可依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向持续参加竞赛、成效显著的团队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 活动纪律
第十五条 参赛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如有侵权,相关责任由申报单位及其团队个人承担。若参赛成果存在剽窃、弄虚作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且成果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本竞赛活动。
第十六条 专家及有关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专家资格。
第十七条 所有参赛申报资料,仅限用于竞赛评价活动。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陕西省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