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政策解读
主讲人:西安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马轩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发展环境的重大变化,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道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低碳建造,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持续下降,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面推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采用节能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通过被动式措施(包括加强自然通风、天然采光,提高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最大幅度降低建筑供暖、空调、照明需求,通过主动式措施(提高空调、灯具、水泵等设备效率,采取节能控制手段)最大幅度提高设备与系统效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沼气以及风能等),以最少的能源消耗提供舒适的室内环境。
一是绿色建筑的概念相对更大,其除了节能外,还包括节地、节材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二是绿色建筑主张与建筑节能不一致。绿色建筑主张建筑要安全耐久、健康舒适、出行便利、资源节约以及环境宜居,建筑节能主张利用各种技术手段,降低建筑用能需求、提高室内环境品质。二者最终目的均是为了如期实现双碳目标。
绿色建筑从低到高依次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4个等级,三星级为最高等级。不同绿色等级要求的技术措施不一样,等级越高要求采取的技术措施越多。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应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并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等级进行设计、建设。
采用全装修且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新建居住建筑,应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等级。
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满足社会公众公共需要的公益性建筑,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公共建筑至少达到一星级。其中,城六区、开发区内的项目至少达到二星级。
超高层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进行设计、建设。
西安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依据住建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开展,具体流程如下:
由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或业主单位提出申报,鼓励设计、施工和咨询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项目需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相关国家标准或相应的地方标准进行设计、施工、运营、改造,并已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且完成备案,同时申报单位要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自评估报告、立项审批文件、资质证书、技术文件以及每年上报主要绿色性能指标运行数据的承诺函等。
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荐,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二星级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荐,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定;一星级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荐,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先对申报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查申报单位和项目是否具备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形式审查期间可要求申报单位补充一次材料 。通过后组织专家审查,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审查绿色建筑性能,确定绿色建筑等级,对于审查中无法确定的项目技术内容,可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审查结束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在门户网站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涵盖项目所在地、类型、名称、申报单位、绿色建筑星级和关键技术指标等,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项目的署名书面意见必须核实情况并处理异议。
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印发公告,并授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