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建领域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政策解读

2024-12-16

西安市住建领域企业事故隐患

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政策解读

主讲人:质量安全监管处   黄振华

广大从业人员处于生产经营活动的第一线,具有第一时间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便利条件和优势,为充分调动企业从业人员参与事故隐患排查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防范能力,12月9日市住建局制定印发了《全市住建领域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通过此制度,促使企业对事故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事故发生,助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一、制度适用范围?

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含轨道交通建设项目)。

二、如何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

企业是本单位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结合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明确事故隐患报告的问题情形、受理部门、工作流程、奖励标准和整改程序,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要畅通报告途径。企业应当明确受理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的途径,简化报告程序、畅通报告渠道,可采用内部信息化系统、电话、微信、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受理,并在醒目位置向全员公示。
二是要明确报告内容。积极鼓励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工人(含临聘、劳务派遣)等从业人员重点报告施工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等相关内容,重点突出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安拆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涉及的安全隐患及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三是要强化整改措施。企业要对从业人员报告的事故隐患,第一时间启动核查,核查属实的立即组织整改,避免整改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措施,并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告。
四是要落实奖励资金。企业要按照财政部、应急部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在安全生产费用中提取、设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资金。
五是要形成清单台账。企业要对报告的各类事故隐患做好记录,形成报告奖励清单台账,如实记录员工内部报告事故隐患的时间、部位(场所)、问题和排查整改及举报奖励等情况,实现事故隐患的查找、举报、排查、整改、奖励等各环节的闭合管理。
六是要强化宣传公示。企业要加强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的宣传引导,定期或不定期在企业网站、办公场所公示栏等醒目位置公布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情况。同时,应当明确告知从业人员,对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不予整改或者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三、如何进行奖励?

企业对从业人员报告岗位职责内的事故隐患经查实后按标准予以奖励,对从业人员报告岗位职责外的事故隐患经查实后提高奖励标准;对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直接避免了伤亡事故发生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予以特别奖励;同一处隐患多次报告的只奖励首次报告人。
四、如何推动落实?

全市各参建企业要于2025年6月底前建立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形式,实施“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对事故隐患报告工作开展较好的从业人员在业绩考核、评优评先及人员奖励、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强化激励引导,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意愿,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是安全岗”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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