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季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3-03-16

陕建协发〔2023〕11号


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外省驻陕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季度调查工作的通知》(建协〔2023〕10号)要求,为及时了解建筑业发展状况,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为各有关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调查中心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决定联合开展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季度调查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2022年度数据填报。此后,每季度季后20日前完成上季度的数据填报。

联系人:潘法兴   金   玲   李雪菊    穆雨竹

电 话:010-62191556;010-62199556;010-68512212


附 件: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季度调查工作的通知》(建协〔2023〕10号)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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