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协发〔2023〕9号
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外省驻陕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2022-2023年度第二批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施企协字〔2023〕22号)文件要求,我会做为推荐单位需对我省拟申报工程进行摸底,现对摸底工作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送时间:截止2023年3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程序
拟计划申报国优的项目须按照摸底要求,将申报资料按时报送至我会。经我会审核后,按推荐名额(摸底调查后另文发放,境外工程名额不限)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完成推荐。
三、资料要求
申报资料需满足中施企协文件要求,我会在收取资料时将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严格核查,重点对以下两项资料进行核查:
(一)申报工程范围。符合《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版)要求,竣工时间在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之间。
(二)申报材料内容。包括工程简介、申报表、证实性材料、创新成果总结和时长5分钟的影像资料五部分,具体要求见《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版)。除此外,还必须提供工程创优汇报和工程实体质量亮点做法总结。
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协会将一次性告知缺少的要件,并限期整改补充相关资料,如不能按期整改,协会将拒绝接受其申报的项目资料。
联系人:刘卫兵、王 仙、安 娜
电 话:029-87200231
地 址:西安市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1509室
附 件:
1.《关于2022-2023年度第二批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施企协字〔2023〕22号)
2.《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版)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