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预案修订期限是否改变?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35条、36条、37条,对应急预案修订作了明确规定。
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4月1日起实施,预案未到期是否需要重新编制?
原则上不需要重新编制,可根据新导则的要求酌情进行适当的更新补充,可增加修订页等部分内容,或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在修订时再按照新导则进行相应调整。
3、应急预案修订期限事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4、新版应急预案事故风险评估报告标题问题
两个名称都可以用。
1、企业应急值班要求
之所以要求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主要是考虑危险物品种类繁多、理化性质各异,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措施等存在较大差异,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时,需要有专门的技术人员为其提供专业指导和智能支持,以便正确有效处置险情或者事故,降低次生、衍生事故发生的风险。
2、《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的应急准备工作表要素10:应急事故池。有满足事故状态下临时贮存废水、防止漫流的应急事故池。这个要求对于无污染的装置也需要吗?
应急事故池,是用来处置事故状态下的泄漏物、救援产生废水的临时储存措施,防止次生事故和环境污染。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化工建设项目均应设置。在生产过程中无污染的工厂,发生火灾,有关介质燃烧后会产生有毒有害废物,在火灾扑救过程中,会产生有毒有害消防废水,都不能直接外排,需应急池临时储存,处理合格后才能排放。
3、无污染的工厂是否需要设置应急事故池
应急事故池,是用来处置事故状态下的泄漏物、救援产生废水的临时储存措施,防止次生事故和环境污染。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化工建设项目均应设置。在生产过程中无污染的工厂,发生火灾,有关介质燃烧后会产生有毒有害废物,在火灾扑救过程中,会产生有毒有害消防废水,都不能直接外排,需应急池临时储存,处理合格后才能排放。
4、报废的手提灭火器如何处理?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5.1.4条规定:“需维修、报废的灭火器应由灭火器生产企业或专业维修单位进行。”应急管理部归口的行业标准《灭火器维修》(GA95-2015)“7报废与回收处置”中对于灭火器的回收处置方式和回收单位也作了相关规定,明确“维修机构应向社会提供灭火器报废回收服务”。以上回复供您参考。
5、一岗双责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有相关法律法规吗?
您好,关于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具体规定,请查阅我部政府门户网站“法律法规标准”-“法规"-“国务院文件”栏目中的2016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8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文件。
6、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次数是多少?
您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是应急管理部2号令,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请正确理解“一次”的意思,这是对演练频次的最低要求,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规模企业人员在10人以下,是否可以不做安全台账?
企业应依法依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管理等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档案和台账等。
8、特种作业目录中焊接与热切割括号内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是什么意思?
您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是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如您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需要按要求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9、职业健康查体费用是否可以计入安全费用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职业健康查体费用不可以纳入企业安全费用。
10、请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什么人?
您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明确定义,请登录本部网站《法律法规标准》查询
11、汽车起重机驾驶员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还有要求?
您好,在特种作业目录“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中不包含汽车起重机驾驶员工种,应急管理部门对汽车起重机驾驶员不按照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进行考核发证。
1、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请按照要求执行。感谢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
2、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的审批审批部门是谁?
关于标准条文解读,建议咨询该标准起草单位。感谢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
3、精细化工反应风险评估范围是什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中已有明确规定,请按照规定执行。精细化工企业定义请查阅《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第2.0.1条。
4、什么是爆炸危险性的化学品?
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是指《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中,《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里面“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感谢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
5、城镇燃气企业的特殊作业执行标准是什么?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有明确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涉及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其他行业可参照执行。感谢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
6、《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2828条目是否包含闪点在60以下的燃料油?
燃料油经检验闪点低于60的,可以认定为危险化学品。感谢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
7、连续聚酯(PET/PBT等)生产工艺是否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
连续聚酯生产工艺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感谢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
8、槽车给储罐加注液化危险化学品,需要使用万向充装系统吗?软管可不可以?
槽车给储罐加注液化危险化学品,需要使用万向充装系统。感谢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
9、企业建设单独的提纯装置是否需要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五十三条将纯度较低的化学品提纯至纯度较高的危险化学品的,适用本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提纯生产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感谢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
10、干冰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干冰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干冰是固体,压缩二氧化碳是气体。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二氧化碳只是针对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感谢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
1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中节日、假日是否包含周六、周日?
节日、假日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进行确定,周六日属于假日。感谢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
1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试生产(使用)是否需要备案?
应急管理部门不再要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试生产(使用)备案。
1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设计最大量如何确定?
经商标准起草单位,危险化学品储罐以及其他容器、设备或仓储区的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存在量按设计最大量,即该危险化学品储罐最大容积计算。如有疑问,请咨询标准起草单位。
14、动火作业证有效期起算时间?
经咨询标准起草单位,动火作业有效期是自签发动火作业证的时间算起。感谢对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
15、当企业生产的化学品,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不超过1吨,是否可以免于检测?
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第四条规定“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对于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未超过1吨的化学品可以免于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建议此类化学品的生产者也应该掌握化学品的基本危险性信息,加强安全管理。
16、《特种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的四部门公告号是什么?
您好,以我部网站发布的文号为准。感谢您的意见。
17、危险化学品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此类产品根据危险性分类若符合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企业应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但是,如果此类产品本身没有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不符合70%原则,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目录第2828项的规定,那么该产品不需要办理安全生产相关许可,不需要存放在有资质的专用仓库中,但存放的仓库也应满足建筑防火规范等要求,确保安全。感谢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
18、安监总管(2013)76号文件是否失效?
(2013)76号文件尚未废止,仍然有效。GB51283的发布单位不是应急管理部门,请向该标准发布单位反应问题。
19、企业燃气站与居民住宅的安全距离参照什么标准?
压缩天然气场站与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可查阅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条文。
20、LNG加气站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类别是什么?
您好!LNG加气站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类别一般是“其他安全”,若地方有规定的,应按照其规定执行。
2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19年已经实施了,请问原来的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是否被替代废止不用了?
没有废止,继续有效。
22、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属性是什么?
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需要看该项目燃气是否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与日常监管由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请查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并咨询当地应急管理部门。
23、全国危险化学品鉴定资格的机构有哪些?
请查阅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
24、精细化工项目总平面布置的防火距离应该按照《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还是安监局76号文件中要求的《石油化工企业防火标准》?
76号文规定,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建设项目,其防火间距应至少满足GB50160的要求。当国家标准规范没有明确要求时,可根据相关标准采用定量风险分析计算并确定装置或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请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25、关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中适用范围?
请理解为: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间歇和半间歇反应;以及涉及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包括格氏反应)的间歇和半间歇反应。
26、溶剂回收是否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五十三条“将纯度较低的化学品提纯至纯度较高的危险化学品的,适用本办法”,萃取剂重复回收利用属于将纯度较低的化学品提纯至纯度较高的危险化学品的情形。而中试项目处于科研阶段,仍未进行工业规模化生产,因此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三同时”,但无需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27、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如何执行的问题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两项国标,是在结合13号公告实际应用情况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的,因此对于该两项国标适用范围以外的建设项目,无需再按照公告的要求进行定量风险计算。如果某个项目既适用公告13号文件,也适用以上两个国标,则只需按照国标要求计算即可。
28、天然气的开采、加工、管道输送,这三个经营范围分别是否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天然气开采、加工、提炼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范畴,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商品天然气的管道输送企业,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9、车用尿素溶液是危化品吗?
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不需要办理相关安全行政许可。
30、如何判定不在危化品名录中的化学品为危险化学品的指导文件
可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60号令)确定其物理危险性。
31、一、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储罐的紧急切断阀安装在入口线还是出入口都安装?
从防范事故的角度考虑,出入口都应该安装紧急切断阀。
32、《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适用范围是否包括加油站?
不需要。
33、危化品目录条目第481项的错误
将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修订时予以纠正。感谢您的关注!
34、碳素企业焙烧车间焙烧炉为非强制送风管道是否需要安装快速切断阀?
感谢您的留言。《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建材行业第3条“燃气窑炉未设置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对非强制送风方式同样适用。企业应自行评估目前送风方式是否存在回火的可能性,如有,则需安装快速切断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