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协发〔2021〕76号
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近期,我会了解到企业在异地施工过程中存在预缴增值税率超出《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文)规定比例的情况。为深入了解这一问题,现开展相关调研,希望各单位能够积极协助我会的调研工作,根据调研提纲认真提供相应材料,于5月25日前发送至我会邮箱(jzyxhfzb@163.com)。感谢对我会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苏 盈 屈丹妮
联系电话:029-87200233
邮 箱:jzyxhfzb@163.com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1509室
附 件:《建筑企业异地施工预缴增值税调研提纲》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2021年5月6日
附件: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预缴增值税调研提纲
一、本企业是否存在异地施工预缴税率超出国家有关规定的现象(如有,请举例说明)。
二、企业预缴税款在当期应纳税额抵减过程中,是否能够正常抵减(如不能,请举例说明)。
三、企业跨地区参与招投标时,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要求外地建筑业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如存在,请举例说明)。
四、对进一步优化现行预缴税率和征收方式的可操作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