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外省驻陕办事处,各会员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推动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根据住建部和陕西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民营企业给予适当调整,
现将《指标体系》(民营企业)在网上予以公示,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19年3月25日前反馈至我会。
联系人:屈丹妮、刘国树
电 话:029-87200233
邮 箱:jzyxhfzb@163.com
附 件: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社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民营企业)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2019年3月19日